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关系人补助 限制」之规定

  • 2023-03-30
  • 恒春机场
  1.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下称利冲法)为避免不当利益输送,明文限制公职人员之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补助行为,惟如系机关以「公开公平方式办理之补助」,则例外允许关系人申请,此时关系人须于申请文件一并检附身分关系揭露表,方合于利冲法规定。鉴于关系人范围甚广,涵盖由公职人员本人、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共同生活家属担任重要职务之民间团体(诸如学会、基金会、社区发展协会、农渔会、公司行号、宫庙……等),仍有不少民间团体迄今不知其为利冲法所定之关系人,亦不知补助限制规定,以致因申请补助未符合利冲法规定而受裁罚。
  2. 爰此,监察院特制作「五分钟,懂利冲--申请补助真轻松」动画短片,以民意代表之关系人为例,透过浅显易懂方式让关系人认识利冲法,内容分为三大单元:「第1关:我是不是关系人?」「第2关:补助资讯是公开的吗?」「第3关:身分关系揭露表填了没?」透过3关自我检验,让关系人安心向机关申请补助,减少违反利冲法情事发生。动画短片点阅路径:https://reurl.cc/V8aO2A,或于YouTube搜寻「五分钟,懂利冲」。